关于试行学位论文双导师制的通知

作者:皮 君发布时间:2009-09-21浏览次数:1

为加强对学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引导学生的学位论文撰写与本职工作结合,鼓励学生论文的实践性导向,提高论文写作质量,学院决定试行学位论文双导师制度,通知如下:

1、学院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原则由学校指定一名具有硕士论文指导资格的教师作为学生的论文指导教师。

2、学生可根据本人论文写作的选题方向和写作的需要在本单位选择一名校外论文指导教师,该指导老师由学生提供名单,由学院负责聘请。

3、校外论文老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在学生所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

3)其从事工作或研究领域与学生的论文选题有较强的关联性;

4)在其研究领域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发表;

5)愿意承担校外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和任务。

如果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聘请校外指导老师,则由学生本人与候选校外指导老师沟通后提供其相关资料,由学院审核后向该教师颁发学位论文指导老师的聘书。在完成论文指导工作后,并按学校的规定支付报酬。

6、本规定根据学生论文写作的需要自主选择,不作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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